写作的版权 AI 写作的版权问题:法律解读与思考
夜深了,屏幕上的光标一闪一闪,像个不知疲倦的心跳。我面前摊着两段文字,一段是我自己苦思冥想半小时,抠出来的寥寥几行;另一段,是丢给 AI 一个关键词后,它在三秒内“吐”出来的一大坨。平心而论,AI写得……还行。通顺,逻辑清晰,甚至还挺有文采。
一瞬间,一股寒意,混杂着荒谬感,从脚底板蹿上后脑勺。

我们这些靠码字为生,或者说,把码字当成一种精神寄托的人,长久以来都活在一个默认的共识里:写作,是神圣的。它关乎灵感、体验、挣扎,关乎一个活生生的人,把他脑子里的思想、心里的情感,用一种独一无二的方式排列组合出来。而著作权,就是这个过程的守护神,它保护的不是文字本身,而是文字背后那个不可复制的“人”。
现在,这个守护神,有点懵了。
AI 写作的版权问题,这已经不是什么遥远的科幻议题,而是拍在我们每个创作者脸上的,一个冰冷又滚烫的现实。问题很简单,却又复杂到让人抓狂:AI生成的内容,版权到底算谁的?
咱们先不扯那些高深的法理。就聊聊最核心的那个词儿——独创性。
著作权这东西,掰开了揉碎了看,不就是为了保护“独创性”吗?法律要求作品得是作者“独立创作”完成的,是“思想或情感的表达”。好,问题来了。AI,它有思想吗?它有情感吗?它懂什么叫“为赋新词强说愁”的少年心事,又懂什么叫“蓦然回首,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”的怅然若失?
不懂。它什么都不懂。
它只是一个无比强大、无比高效的“缝合怪”。它吞噬了人类有史以来几乎所有的公开文本,从莎士比亚到网络小说,从学术论文到论坛灌水。然后,通过复杂的算法,它学会了模仿、预测、重组。你给它一个指令,它就从它那浩如烟海的数据库里,计算出一个概率最高的文字组合,然后呈现给你。
这个过程,有“创作”吗?还是只有“计算”?
这事儿,美国人那边,想得比较“死板”。美国版权局明确说了,不行,通通不行。他们死死拽着“人类作者”(human authorship)这个标准不放手。一件作品想要获得版权,背后必须得有一个喘着气儿、有心跳的人。之前那个著名的“猴子自拍案”就是个引子,非人类创作的东西,进不了版权的门。后来那个叫斯蒂芬·塞勒的哥们,非要给他的 AI “创造力机器”申请版权,从头到尾被驳回。理由?很简单:你的 AI 不是人。
这逻辑,听起来特别直白,甚至有点可爱。但也正是这种直白,划下了一条清晰的红线。它保护了“人”作为创作主体的最后尊严。
可镜头一转,看看咱们国内,情况就暧昧多了,也……现实多了。
最有名的就是那个“腾讯诉盈讯案”。腾讯那边用一个叫 Dreamwriter 的AI程序,唰唰唰写了篇财经报道,然后被别家公司给洗稿了。腾讯一怒之下告上法庭。最后,法院竟然判腾讯赢了。
为什么?法院的逻辑很有意思。他们认为,虽然文章是AI生成的,但整个生成过程中,从数据的选择、处理,到触发条件的设定、文章模板的调用和语料库的训练,背后都有人的参与。这些策划和安排,体现了人的“智力创造”,所以,这篇AI文章,算“法人作品”,版权归腾讯公司所有。
你看,这一下子就豁然开朗了,对吧?它绕过了“AI是不是人”这个哲学问题,直接从“人的投入”这个角度切入。这是一种非常实用的东方智慧,不纠结于本质,而着眼于结果和过程。
但这种实用,也让我感到一种更深层的不安。
我们真的可以把“操作AI”等同于“创作”吗?
我承认,写出一个精妙的“提示词”(Prompt),让 AI 生成一篇惊艳的文章,本身也需要技巧和智慧。所谓的“提示词工程师”,听起来也挺酷的。但这和传统意义上的写作,根本不是一回事。
这就好比,一个是自己一砖一瓦地盖房子,从画图纸、和水泥、砌墙,到最后刷上油漆,每一步都浸透着你的汗水和心血。而另一个,是你在一个无比智能的建筑机器人面前,选好了“地中海风格”“三室两厅”“带一个大阳台”,然后机器人“哐当”一下,给你变出了一栋房子。
你能说,这栋房子完全是你“创作”的吗?你当然付出了“智力劳动”,你做了选择。但这个“劳动”的含金量,和前者相比,是不是被稀释得太厉害了?
我们这些写作者,最宝贵的东西是什么?是我们的“手感”,是我们对文字的直觉,是我们独特的语调和节奏,是我们那些从失败、痛苦、狂喜的生活经历里淬炼出来的,独一无二的视角。
而 AI 呢?它能模仿所有人的风格,但它自己,恰恰没有风格。它的“创作”,是一种没有灵魂的、极致的效率。
当法律开始承认这种“操作式创作”的版权时,它会不会在无形中,贬低了那种“沉浸式创作”的价值?当市场上充斥着大量由 AI 生成的、四平八稳、绝对不会犯错但同样也毫无惊喜的“内容”时,那些愿意花上一个月去打磨一个开头,愿意为了一个词语辗转反侧的作者,他们的生存空间,又在哪里?
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,不仅仅是谁能靠这个收版权费的问题。这关乎文化的质感。
我们可能会进入一个“内容”极大丰富,但“作品”极其贫瘠的时代。文章、小说、剧本,会像工业罐头一样被源源不断地生产出来,它们看起来都很完美,营养成分表也一应俱全,但你吃下去,就是感觉不到那种用爱、用时间、用不完美的人生烹煮出来的,独一无二的“味道”。
那怎么办?
我没有答案,我想,现在谁也没有一个完美的答案。法律永远是跟在技术屁股后面跑的,气喘吁吁。
也许,我们需要创造一种新的权利。它不叫著作权,或许可以叫“生成内容使用权”或者别的什么。它承认操作者在其中付出的劳动,给予其一定的商业回报权利,但同时,又在法理上,将它与真正由人类创作的、拥有完整著作权的作品,清晰地区分开来。
也许,未来的版权登记,需要作者提供一份“无AI辅助创作”的声明,就像学术界的查重一样。这听起来有点反乌托邦,但谁知道呢?
我只知道,当我关掉电脑,再次拿起笔,在纸上写下第一个字的时候,那种笔尖与纸张摩擦的、带着阻力的真实触感,是任何AI都无法模拟的。那个瞬间,我感受到的不是数据的计算,而是思想的流动,是“我”的存在。
AI 可以生成文本,但它无法完成“写作”这个动作本身所蕴含的,那种属于人类的、笨拙而又神圣的仪式。
而这个仪式,以及它所创造出的一切,才是我们拼了命也要守护的东西。